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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屆博雅書院畢業暨榮譽畢業生申請流程公告

博雅書院畢業生皆採申請制,需完成修課地圖,並主動向書院提出畢業申請,方可成為博雅書院畢業生。

 

1.填寫修課結果自評表

請填寫自身修課狀況,並於截止日前填寫完畢及並附上歷年成績單,若未完成修課,請明確提出補修計畫(需含預計完成時間及內容)。

 (1)申請時間:2023/4/10(一)至2023/4/21(五)15:00

 (2)需填表單:修課結果自評表

 

2.提出畢業申請

填寫並向辦公室申請完成「修課結果自評表」,才可以提畢業申請。 將「書院生畢業申請表」與「修課結果自評表」一起交由導師簽名,於截止日前完成申請 。

(1)截止日期:2023/4/21(五)15:00前逾時不候

(2)需填表單:書院生畢業申請表

 

3.榮譽畢業生申請

需同步進行畢業申請,才可提出榮譽畢業生申請

 (1)截止日期:2023/4/21(五)15:00前逾時不候

 (2)需填表單:榮譽畢業生申請表

 (3)榮畢生審查時間 : 定於第13周-2023/5/12(五)下午2:30-6點(面試前15分鐘進行報到),依序進行15-20分鐘的面試。

 (4)繳交資料:除了紙本資料外,亦請將B.C檔案合併為一個PDF檔,並寄至poya@thu.edu.tw

A. 博雅書院榮譽畢業生申請表(如附表)。
B. 申請理由。(500~1,000字)
C. 榮譽事項佐證資料。(請集結成冊。呈現內容請涵蓋申請資格6大面向)
D. 推薦函至少壹封,須彌封後送交。

 

4.祝福卡申請

將「申請表」與向辦公室確認過之「修課結果自評表」交給導師,請另附200字申請緣由,由導師簽名推薦,於截止日前完成申請

 (1)截止日期:2023/4/21(五)15:00前逾時不候

 (2)需填表單:書院生畢業申請表,並於申請表第二頁寫明申請緣由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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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錄

 東海大學博雅書院 榮譽畢業生甄選辦法

一、 申請資格

凡東海大學博雅書院生依修業規定取得畢業資格,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,均可提出申請。

  1. 於書院修業期間,除積極投入書院課程、活動並獲得優秀表現者,在專業領域(含本科系、輔系、雙學位)同時有卓越表現者。
  2. 於書院修業期間,熱心投入書院自治、服務行動,對書院文化產生博雅精神影響力者。
  3. 於書院修業期間,以博雅精神熱心參與各項服務行動,對東海大學、社會、國家產生影響力者。
  4. 於書院修業期間,自我成長歷程改變幅度甚鉅,展現博雅精神者。
  5. 自主性方案學習(APL, Active Project Learning)執行成果優異者。
  6. 其他事證堪為表率者。

 

二、 申請辦法

1.符合申請資格之書院生,可由本人自行提出申請,或由家族導師、書院課程活動教師、辦公室同仁鼓勵書院生提出申請。
2.申請時,由書院生自書院網站下載申請表格填寫後,經導師簽名認可,始可進入甄選程序。

三、申請及甄選時程

  1. 申請人備齊相關文件後,於2023/4/21(五)15:00前以紙本送交書院辦公室
  2. 甄選過程分為初審及複審二階段進行,初審以書面審查為主,複審則以面試方式進行。具體時間另行公告。
  3. 申請人備齊以下資料後,始可交付甄選
    A. 博雅書院榮譽畢業生申請表(如附表)。
    B. 申請理由。(500~1,000字)
    C. 榮譽事項佐證資料。(建議呈現內容涵蓋申請資格6大面向)
    D. 推薦函至少壹封,須彌封後送交。
  4. 推薦人可為家族導師、辦公室同仁以及與申請事項直接相關之校內外人士。然申請人之家長不得擔任之。
  5. 推薦人須就第一條申請資格項下六點內容,至少擇一充分說明推薦理由。

 

四、 甄選委員會組成

  1. 甄選委員會成員為每年籌組。籌備小組成員於召集人聯席會議議定後組成之。
  2. 甄選委員會人數為7至9人。書院長為當然委員,其餘委員由書院長偕籌備委員邀請之。其中須含書院家族導師3至4位,其他委員具以下任一身份者均可受邀擔任:書院課程活動教師、博雅教育基金捐款人、曾獲榮譽畢業生之書院校友,以及其他校內外傑出人士等。

 

五、 甄選標準及結果公告

  1. 甄選委員就第一條之六個條件,以書院之知識、實踐、態度之核心精神為基礎,配合思辨、創新、卓越、服務等四項元素,做為甄選之參考標準。
  2. 榮譽畢業生人數以畢業當屆書院生總數之5%為原則。
  3. 甄選結果須於當年度畢業典禮前三週公告以利出席。